企业专利维权应该怎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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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发展的时候可能会有自己的产品和商品,这时候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产品不受到侵害,就会为自己的产品申请专利,这样才能保护企业的产品不受到损害,当然企业的专利是需要进行维护的。那么企业专利维权应该怎样进行?下面就让知识产权律师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企业专利维权应该怎样进行企业专利维权应该怎样进行?第一,我们应该把握住专利申请的时间。由于专利具有先申请先得的原则,一般来讲,专利申请时间宜早不宜迟,越早取得专利权就会越快赢得商机。所以在产品开发初期就应着手专利申请工作,在试制完成,投放市场以前这段时间为最佳提交申请文件时间。如果投放市场后还要对产品做进一步改良,也就是所谓的第二代、第三代等系列产品,那么我们可以以原申请为优先权基础追加新的专利,提出新的权利请求,这时我们仍然享有先申请先得的优势。有些企业在专利申请上比较低调,唯恐自己的核心技术在专利公布的同时也被同行业所掌握或剽窃,不利于提高自己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这便走进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误区。我们一定要相信,市场竞争机制是往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向上发展的,我们专利公布不是给假冒伪劣者以便利,而是更有效的打击侵权等不公平竞争者。第二,企业要确定申请专利的类型。专利类型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三种。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一般人总认为发明比实用新型的科技含量高些,其实发明和实用新型在内容要求上并无本质区别,只不过在审批手续上和专利保护年限上不同罢了。在专利的申请过程中,发明专利需要实质审查,审批时间一般会延长到2到3年,而实用新型专利无需实审,审批时间则会减少到8-10月。专利授权后,发明专利的权利保护年限为20年,而实用新型专利为10年。因此,在专利的实际操作中,企业可视产品的具体性质来确定申请类型。若产品新的科技含量不高(相对已公布的专利),又急于占领市场,并且预计只能在市场中短期存在(或淘汰或更新),那就以实用新型作为申请类型。否则,产品科技含量较高(相对已公布的专利),想长期占领市场,或容易在此基础上推陈出新,那么该专利就作为发明来申请。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更应有点急功近利的眼光,一般适用于时尚产品的外形保护。第三,企业就要检索相关专利文献,仔细分析和比较相关专利,做到知己知彼,从而在撰写中突出自己专利的新颖性,使自己的专利权限有的放矢,不至于产生侵权的麻烦。第四,我们要确定企业专利申请的途径。一是专利由企业自己来申请,即专利文件由企业内部人员撰写,然后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直接递交当地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二是企业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木子专利代理中心)办理,专利文件由专利代理人撰写、提交等;三是专利申请由企业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合作完成,代理机构起到咨询、服务的作用,而专利文件则是在代理机构的指导下,由企业内部的专业技术人员撰写和修改。为保证专利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一种方式,必须要求做专利工作的企业内部人员有专利申请的经验,对专利申请的步骤、手续、相关专利文件的格式等比较熟悉,而不至于走弯路,人为加长申请的时间。第二种方式,便突出了因为专业,所以放心的原则。但在寻找专利代理人时,为了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并节省专利申请时间,也要注重代理人的专长和自身素质。目前的专利代理人一般分为机械、化工、电子、通信等几个方向,因此代理人也是专业有专攻,专业中还有特长。第三种方式,突出了强强合作的团队精神,也是我们极力提倡的。企业和代理机构在专利申请中相辅相成,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企业在选择申请专利途径时,除了考虑以上问题外,还要考虑自身的经济实力,因为专利申请还需交纳相关费用的专利维权寻求四大对策针对存在的上述种种问题,笔者对广州市创新主体专利维权提出四项对策。一是要建立和完善自身的专利管理制度。专利管理制度是提高专利保护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障。作为创新主体,企业应以贯标为契机,根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需要,力主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据了解,近年来,广州市的创新主体十分重视贯标工作,通过企业贯标,逐步形成了企业规范化、科学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从而促进了企业自主创新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的形成。二是要掌握并运用维权策略。要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和标准化战略,从战略高度管理知识产权。注重把握好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两条主线,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保驾护航。司法保护方面,全国三个知识产权法院之一落户广州,为广州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奠定了基础。近年来,广州法院的收案量占到全国的近1/12,许多全国普遍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知识产权案例均来源于广州法院。目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推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司法责任制等审判运行机制改革措施,在技术调查官、专家证人等方面积极探索,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不断提升。行政保护方面,目前,广州市已经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全国样板,专利行政执法体系已经形成,为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提供了维权的便利。三是要不断提高创新水平。专利维权的根本之策,还是在于不断提高创新水平。既要在研发前做好专利信息分析,防止侵权和无效研发等潜在风险;又要在研发中注重专利挖掘,做好专利布局;还要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并保持法律状态稳定。近年来,广州市创新主体纷纷加大专利运营投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运用专利权利体系和专利攻防策略,通过专利转化运用实现其经济价值,从而在专利维权中赢得主动。四是要建设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创新主体应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建立协会联盟保护等手段,除具有简便、高效、经济、灵活等特点外,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中,还能促进当事人之间互谅互让和友好合作,为创新主体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目前,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已在20多个行业协会和展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部和开展建部试点工作,并与广州海关、黄埔海关携手推动和指导13家行业协会成立了广州地区行业协会知识产权边境保护联盟,这是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治理格局的创新与探索,将有助于提升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进出口贸易的支持力度。

法律分析:

一、专利网案件中的权利滥用问题

专利网是指以主导技术申请的基本专利为核心,各种应用改进型的外围专利纵横交错所形成的对某一技术领域的保护网。专利网的形成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申请防御性专利,即围绕核心专利申请众多外围专利,以防止他人针对核心专利设置障碍性专利或替代性专利,消除“专利灌丛”造成的不利影响;二是申请进攻性专利,即对产品和核心技术申请专利保护,在申请时采用比较完善的多方案保护,以扩大专利权对该技术领域的覆盖面。一方面,专利网具有很强的威慑力,它不但延伸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而且限制了竞争对手在该技术领域的活动能力,从而保证了权利人对该技术领域的垄断,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我国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专利网中的大量外围专利是围绕核心专利申请的,因缺乏新颖性而不具有可专利性。这些“问题专利”与核心专利捆绑在一起,为他人进入该技术领域设置了门槛,增加社会创新的成本,具有一定的消极作用。特别是在司法实践中,这些“问题专利”看似具有专利权的合法外衣,但其权利行使不具有正当性,因而构成专利权利滥用。鉴于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不涉及对专利权效力的审查,即使当事人对专利权的稳定性提出了异议,也只能另行通过专利无效宣告程序解决。事实上,一个专利网所包含的专利数量可能成百上千,而每一项专利又罗列了众多的权利要求。在专利维权过程中,专利权人在提起诉讼时经常采用多个专利或多项权利要求进行保护。即使一个专利或一项权利要求被宣告无效,专利权人仍然能够依据专利网中的其他专利继续主张权利。因此,不论专利侵权最终能否成立,被控侵权者都要付出高昂的诉讼成本,无奈之下往往放弃诉讼而选择和解。

二、诚实信用原则对权利滥用的限制

专利制度的目的不仅在于保护专利权,而在于通过赋予专利权人垄断性的专利权,以激励知识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如果一项专利技术不具有可专利性,实际上是不应获得专利授权,也不应受到法律保护的。专利权人为了在市场活动中谋取不当利益,以专利侵权为由利用专利网迫使竞争对手退出市场竞争的行为,虽然形式上披着合法外衣,但实质上已严重背离专利法的立法初衷。然而,法律的滞后性决定了我们永远无法通过法律条文的修改来解决实践中的所有问题。我国新修改的专利法并未规定诚实信用原则,但禁止反悔原则和捐献原则作为诚实信用原则在专利法上的体现,仍是等同侵权判定所必须遵守的原则。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妥善运用诚实信用原则,具有弥补法律漏洞、实现利益平衡的功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六)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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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肖恩的头像
    肖恩 2025年08月04日

    我是乐毅号的签约作者“肖恩”

  • 肖恩
    肖恩 2025年08月04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企业专利维权应该怎样进行?”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企业专利维权应该怎样进行?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肖恩
    用户080401 2025年08月04日

    文章不错《企业专利维权应该怎样进行?》内容很有帮助